有些特别有智慧的客户,很多都开始用信托来做节税。
信托它首先作为一个SPV结构,SPV不具备法人地位,不是一个纳税主体。
SPV(Special Purpose Vehicle),中文一般翻译为特殊目的载体,也称特定目的工具,是一类为金融活动而专门创设的法律载体。SPV一般除设立的特定目的外,没有独立的经营、业务等职能。

我们首先来看,SPV在投资中具有怎样的作用。
同样是用3000万元去做投资,如果设立一个公司去投资,那么这个公司每年都要做税收的年度汇算清缴。如果公司产生了回款,赚了钱,那么就要交企业所得税。下一步要分给个人的话,公司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那么就要产生企业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两个层面的税费。
信托架构中的SPV,它不是纳税主体,那自然也不需要面临每年汇算清缴这个问题。在这种安排下,如果陆续投资出去3000万元,后面陆续回款1个亿。但在这个过程中,不需要每年做税收的汇算清缴,自然也就不用每年交税。
同时,如果这些投资里面,假设有十个项目,其中五个赚钱、五个赔钱,那么,盈亏也是可以冲抵的。最后,纳税的时候,盈利了就纳税,亏损了,可以不用纳税。
信托架构下的SPV比起法人公司,在投资方面的节税优势是非常显著的。
因为,如果法人公司去投资,今年赚到钱了,你就一定要交税;来年,如果赔钱了,你可以不交税。很难做到直接冲抵。
信托的节税功能,还可以体现在信托财产运用上。比如去支付医疗账单,买房子,买车,这些在合理的基础上,都可以列为信托的成本。
此外,信托还可以用于财富传承,将钱分给特定的人。这部分钱不是现在就分,可以在信托合同里约定,未来很长很长时间以后再分配。这样就可以起到“递延纳税”的作用。
此外,信托在财富传承中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。信托,我们都知道,可以将钱分给特定的人,这个“分”,大部分都不是现在就分,而是在未来很长时间以后再分配。这样,不分的时候不纳税,起到了“递延纳税”的作用。
信托架构中所得的利益分配,不用强制性地代扣代缴,可以自行申报纳税,这就多了一些灵活性。
综上,用信托去做投资,有以下优势。
1.可以不用每年都做汇算清缴;
2.可以循环投资,并做盈亏的抵扣;
3.可以用信托财产来直接支付;
4.可以递延纳税;
5.可以做持续性的他益信托。
刘干霄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,金石财策创始人&璟承家办执行总裁,著有《重新定义理财顾问》、《中国家族办公室管理前沿》
*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。